艾弗森经典过人集锦,艾弗森经典过人集锦 招牌招式诠释永恒答案

tamoadmin 热门赛事 2024-08-31 8 0

一百种方式过你一百次的欧文与一种方式过你一百次的艾弗森,你更喜欢谁?

喜欢艾弗森,是因为他那永不服输的战斗精神; 喜欢他,是因为他那不会轻易被击败的那份坚韧; 喜欢他,是因为他那华丽的进攻脚步; ........... 当然,每个人喜欢他都会有各自的理由。

这个问题应该归结为一句话,你更喜欢艾弗森还是欧文?

而我,虽然是十年凯尔特人球迷,但我还是更加喜欢艾弗森,如果说欧文在16年总决赛的惊天三分称得上足够的伟大的话,艾弗森在01年的表演,则早已载入史册,那种天煞孤星,桀骜不驯的形象,在联盟历史上绝无仅有,作为费城街区长大的孩子,他的性格和灵魂,始终在那种前呼后拥,放荡不羁的街头形象中成长,自古以来,被人们记住的有伟大的成功者,以及悲情的失败者,显然,艾弗森,在一定程度上更让人动容,至于欧文,他还很年轻,在当前这个时间节点,我们无法给他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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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来说,我更喜欢欧文吧,因为我关注NBA的时候,艾佛森已经早早退役,虽然也看过很多艾佛森的视频,但相比之下还是欧文给我带来的影响更多一些。

最开始关注欧文的时候还是他想单挑科比的那个时候,当时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毛头小子竟然敢单挑科比啊,那可是科比,当时感觉虽然这个新人勇气可嘉,但不是个愣头青就是真有两把刷子,毕竟当时对欧文也不太了解,也没有太多的感觉。

但是自从他骑士时期的各种比赛当中,让我喜欢上了欧文,他的各种突破、拉杆、花哨的运球,真是让人震惊,当时心想,他还真是有两把刷子,而且他也一直很努力,身上有好多东西还真是有点曼巴精神,十分吸引人。

再到他和詹姆斯夺冠那年,又让我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虽然骑士夺冠了,他却选择离队,不是因为排挤也不是什么外界说的与詹姆斯不和,他是真的想证明自己,他不愿意永远活在詹皇的光环下,虽然他也很耀眼,但比起詹皇,他的光芒还是被掩盖了,变得那么暗淡,他真的太想证明自己了,如果有一天欧文带领他自己的队伍夺冠,那个场景简直无法想象,现在欧文去了凯尔特人,他还是那个欧文,但是变得比以前更加成熟,希望欧文带领他的凯尔特人越走越远,加油欧文!


我该怎么去形容他们呢?一件是“奢侈品”,一件是“艺术品”。拥有阿伦-艾弗森就等于拥有了一位非常有价值的球员,00-01赛季他曾经用他精灵般的突破在“OK组合”的头上砍下48分,带领76人队以107-101击败湖人,要知道那是湖人在那个赛季的季后赛中唯一的一次输球,这“奢侈”的一次胜利就是由阿伦-艾弗森为我们上演的。

欧文则是我个人认为拥有NBA历史最佳的球感的球员,他的突破是花样百出,你永远不知道他大脑里藏着怎样的突破路线和运球动作,艾佛森的动作更加刚练,欧文的动作则更加像是在跳舞,相比之下我认为欧文的运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那拜佛,那背后运球,那行进中突然的转身,那与眼神走向不一样的一侧突破,看欧文打球就像是吃杂味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一下颗会是什么味道。

介绍完了两位的特点,我要说说我更喜欢谁一些,我个人更喜欢欧文,可能我比较能接纳多样的事物,我也更喜欢多样性,我喜欢欧文那一百种可能,就和我大脑里面的“异想天开”十分的般配,我喜欢探索新颖的事物,所以我也更喜欢欧文的过人方式。

当然对于艾弗森我也有自己独特的喜欢,我喜欢他的英雄气概,他的硬实力是绝对无可挑剔的存在,我一直喜欢这类型性格的球员,不羁且不屈,不多解释只用硬实力说话,带着世界的质疑走到顶端。

当然问题中问的是更喜欢哪一种突破方式,我更喜欢的是欧文的突破方式,生活如此沉闷创新十分重要,欧文的运球让人百看不厌,因为实在是太过酷,也太过未知,就像十万个为什么那样等待他去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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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欧文和艾弗森,第一个想到就是过人,两人都是1v1斗牛的好手,也都是善于使用crossover的球员,可以说每每想到两个人的过人总是意犹未尽。更重要的是,两位在NBA中都是顶级的得分手,如果看球较早一点的球迷可能会更了解艾弗森,而看球晚一点的会比较了解欧文。

如果你仔细看过欧文的比赛集锦,你肯定会说,你这过人也没有重样的啊?的确,欧文的过人方式实在太多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他是如今联盟结合球能力最强的球员,这点没有异议吧?欧文也渐渐被大家戏称为可以用一百种方式过你一百次的球员。没错,如果你看过德鲁大叔的故事,你肯定会认为欧文是个有趣的人。

而艾弗森作为曾经晃过篮球之神的男人,他的形象早就深入人心,不管你是被他的球技吸引还是被他的穿着吸引,总之你都会记住这个叫做答案的男人。他不光可以用一种方式可以过你一百遍,他更是引领了一个潮流,有多少人喜欢穿宽大的衣服是受了艾弗森的影响?又有多少人因此喜爱上了艾弗森。

如果非要选择一个球员,可能我会更倾向与喜欢艾弗森,的确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艾弗森在我们球迷的记忆里永远都是那个过你如过清晨大马路的答案,喜欢艾弗森可能不仅仅是一种情怀,更是队青春的一种回眸。你们觉得呢?欢迎来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