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在奥运会中的具体表现
刘长春,作为中国奥运第一人,曾在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上代表中国参赛。以下是他在奥运会上的具体表现:
参加资格:刘长春在1932年5月被伪满洲国选中,准备代表伪满洲国参加奥运会。然而,他坚决拒绝了这一请求,并在《体育周报》和《大公报》上发表声明,表示自己是中国人,绝不代表伪满洲国出席第十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奥运会行程:在获得张学良的资助后,刘长春于1932年7月8日从上海启程,搭乘威尔逊总统号游轮前往美国洛杉矶参加奥运会。
比赛成绩:在1932年7月31日的男子100米短跑预赛中,刘长春表现出色,以11秒1的成绩名列小组第五名,成功晋级下一轮比赛。然而,在100米决赛中,他因体力不支,以11秒8的成绩未能进入决赛。
奥运归来:由于资金问题,刘长春在奥运会结束后无法回国,最终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得以返回中国。
参加情况:1936年,刘长春再次代表中国前往德国柏林参加第十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次,中国的代表团增加到了66人,但国民政府仍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比赛成绩:关于刘长春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具体成绩,搜索结果中并未提供详细信息。
总结
刘长春在奥运会上的具体表现可能并不如他在国内比赛中的出色。由于种种原因,包括长途跋涉、缺乏系统训练等,他在奥运会上的成绩并不理想。然而,他的勇气和爱国精神,以及他为中国奥运事业做出的历史性贡献,使他成为了中国体育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