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NBA生涯最高分为38分
2010年林书豪参加NBA选秀,尽管最终落选但凭着夏季联赛的优秀表现,他得到勇士队的垂青,最初他并未受到重用,直到2011-2012赛季,在尼克斯的后卫通通受伤缺阵的情况下,他临危受命在NBA掀起了“林疯狂”的风暴。
2012年2月10日,尼克斯坐镇主场迎战湖人,赛前科比在媒体说并不知道林书豪是谁,或许正是因为这番言论,他大发神威全场23投13中,砍下生涯最高的38分,还送出7次助攻4个篮板,第4节更是独得11分,帮助尼克斯以92-85战胜湖人,用强硬的表现回应科比。
高一时候的林书豪身高只有1米61。
林的父母作为福建人的后裔,他们二人的身高都属于普通南方人的身高,林书豪的爸爸和妈妈身高都是1米68,高一时候的林书豪身高只有1米61。而知道儿子梦想是打篮球的父亲不忍心看见儿子的梦竟被自己的基因摧毁,于是他为儿子细心定做一份“长高食谱”,依靠这份食谱,林书豪高中三年竟长高30厘米!直接来到如今的1米91,也为他未来的篮球事业铺平道路。
林书豪高一时身高仅1.61米,甚至比许多中国普通同龄人还矮,现在,林书豪1.91米。
林书豪,1988年8月23日出生于美国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罗奥图,毕业于哈佛大学,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布鲁克林篮网队。
2006年-2010年,林书豪效力于哈佛大学篮球队。
2010年,林书豪参加2010年nba选秀并最终落选。
在2010-11赛季nba夏季联赛结束后,林书豪与金州勇士队签约,成为自1953年后首位进入nba的哈佛大学学生和首位进入nba的美籍华裔球员。
林书豪先后效力于金州勇士队、纽约尼克斯队、休斯敦火箭队、洛杉矶湖人队、夏洛特黄蜂队和布鲁克林篮网队。
林书豪在NBA也是证明过自己实力的,他的在NBA的体测数据也是非常高。在NBA后卫中上,林书豪身高1米91,体重却达到了91公斤,卧推能达到150KG,他的身体素质可以媲美威少这样的球员,
另外林书豪选秀时期的体测数据显示,林书豪的速度甚至要比罗斯和沃尔还要快,林书豪此前接受媒体访问时也公开表示:我的速度和沃尔一样快,可惜他们不知道
显然林书豪虽然是黄种人,但是通过可续的训练,他的身体素质远超国内球员,所以体测还是可以轻松成为顶尖级别的球员的!
恭喜林书豪成功拿下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一个总冠军!同时也恭喜林书豪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在总决赛当中有出场,并且还能拿下总冠军戒指的华裔球员。
这一个赛季对于猛龙来说真的不容易,他们从一开始就更换了自己的主教练,同时把曾经球队的核心球员德罗赞送到了马刺,换来了现在的莱昂纳德,这笔交易从当时跟现在来看,马刺队都是亏了,而猛龙是真的赚到了!莱昂纳德在这一次总决赛当中的表现堪称完美,同时他也成功拿下的精灵总决赛的最有价值球员。莱昂纳德的存在,让猛龙这一支球队从之前的季后赛球赛变成现在的总冠军球队,一个超级巨星所带来的魅力就是如此完美。现在应该没有人再去质疑莱昂纳德的能力了吧。
猛龙在这一个赛季已是遭遇了很多危机,林书豪在赛季中期才来到这支球队,虽然说在这支球队当中林书豪并没有获得太多的上场机会,但是最起码林书豪的存在也是增强了猛龙的替补席实力。同时林书豪在总决赛当初好歹也是上场了,之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华裔球员在总决赛的舞台露过面。
真的是恭喜林书豪!曾经我还以为林书豪自己的职业生涯当中会没有任何一个总冠军,但是从现在来看,林书豪的职业生涯已经完美了,林书豪在之前的媒体采访时候说过。他希望在自己职业生涯的后半段来CBA打球,我相信在接下来的日子当中,林书豪肯定会选择一段时间来到我们的联赛打球,我也很希望看到林书豪能够出现在CBA的赛场上!再一次恭喜林书豪。
首先恭喜今天猛龙拿到队史第一个总冠军,也恭喜伦纳德拿到生涯的第一个总冠军,也恭喜华裔球员林书豪拿到了总冠军戒指。
对于猛龙这支球队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进***盟一二十年来从来都不是绝对的争冠球队,很长时间他们甚至连季后赛都很难打进,但是今年在伦纳德、范乔丹、洛瑞等一众球员的齐心协力之下击败了卫冕冠军勇士队,拿到了队史第一个总冠军,对于猛龙来说这是一个跨时代的突破,毕竟现在NBA球队里面,仍然还有一些球队奋战了几十年从未触碰过奥布莱恩杯。
虽然林书豪来到这支球队后,并没有拿到太多的出场机会,但是只要是猛龙的一员,在这一刻都能够享受总冠军戒指,对于林书豪来说这已经是非常完美的职业生涯了,毕竟很多NBA的球星戎马一生都触碰不到总冠军戒指,甚至一些球星在生涯晚年为了总冠军戒指不惜底薪加盟争冠球队,总冠军戒指对于NBA球员的生涯来说多么重要不言而喻。
此前林书豪确实在采访中说到来CBA打球这事,但是他到底会不会来打球就说不定了,但是对于现在林书豪在NBA的现状来说,如果不更换其他球队,那么自己很难有出场的机会,但是如果来CBA的话,我觉得他打首发还是没问题的,至少我觉得林书豪是有一定的打球能力的,当然我也很期待。